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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兴隆劳务派遣公司兴隆汽车站集合输送点(广州-佛山-番禺-顺德-均设立分点)普工/临时工派遣5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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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20:09:06点击:27647
用工单位
1.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存在“主体、岗位要求、法律关系、支配与管理、工作成果衡量标准、法律适用”六个方面的区别,用工单位在劳务外包时,避免出现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的情形。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如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应单独核算用工比例,不能整个集团公司打包核算。
3.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